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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个税法修正案公开征求意见 这七大焦点要知道 |
【geren】2018-6-30发表: 个税法修正案公开征求意见 这七大焦点要知道 中新网客户端北京6月30日电个税法修订迈出关键一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29日开始向社会征求为期1个月的意见。相较之前,草案全文公布了不少新信息,总体来看,这七大焦点你要知道,事关你我利益 个税法修正案公开征求意见 这七大焦点要知道个税法修正案公开征求意见这七大焦点要知道中新网客户端北京6月30日电个税法修订迈出关键一步。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29日开始向社会征求为期1个月的意见。 相较之前,草案全文公布了不少新信息,总体来看,这七大焦点你要知道,事关你我利益。 现行个人所得税法采用分类征税方式,即将个人所得分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等11个项目分别征税。 而根据草案,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4项劳动性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 刘文曦摄起征点提至5000元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工资、薪金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为3500元/月。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 草案将上述综合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5000元/月(6万元/年)。 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其实就是俗称的个税起征点,不过它的内涵有了变化,之前3500元的起征点是针对工资、薪金所得一项,而新的起征点是针对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这四项综合所得。 对于起征点,记者注意到,目前有的意见认为合适,有的建议进一步提高,不少网友建议提到1万元,也有很多人则建议定期调整起征点。 根据草案,教育、卫生、医疗保障、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人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此外,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跟以往相比,个税征收期限由月改为年,这避免了以往某月收入变高而多缴税的弊端,不过参照美国、欧洲等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个税申报退税等流程则可能变得复杂。 草案拟首次增加反避税条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一)个人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且无正当理由。 (二)居民个人控制的,或者居民个人和居民企业共同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明显偏低的国家(地区)的企业,无合理经营需要,对应当归属于居民个人的利润不作分配或者减少分配。 根据草案,税务机关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补征税款,并依法加收利息。 新税法拟2019年实施根据草案,本修正案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不过,本修正案施行前,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本修正案第十六条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 (【geren】更新:2018/6/30 4:2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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